为进一步加强叶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92名、特岗全科医生2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叶县所辖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学历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岗全科医生要求专科以上学历,男性年龄65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6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研究生2名、本科生30名、专科生60名,特岗全科医生2名。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
1.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共2个专业。
2.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共7个专业。
3.招聘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共8个专业。
(二)特岗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信仰邪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5.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情形的。
四、报名
(一)时间安排。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8:00至7月12日18:00。
(二)报名地点: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人事股(九龙路东段272号)
(三)报名要求:不允许他人代为报考,报名时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及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近期免冠照片四张。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注明个人信息、就读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和学位名称等关键信息)。考生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
聘者本人承担。
(四)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紧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报经叶县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逾期视为放弃。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试
特招生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报考县级医院的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免笔试,只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所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场。《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医学技能和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叶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特招生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特招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特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学籍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
由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叶县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结果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待遇保障
纳入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特招生由县卫健委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新聘用的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服从安排或拒签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协议期限内,其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特招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在试用期满确定被聘用后纳入编制管理;特招专科生纳入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在服务期内取得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后纳入编制管理。
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八、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叶县卫健委0375—8808887。
附件1:叶县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炜哲(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樊亚杰(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慕江浩(县纪委常委)
孙继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薛涛(县财政局局长)
虎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小鹏(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叶英军(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刘丰伟(县中医院党委书记)
郭晓攀(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虎永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建业同志、谢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如下:
丁博(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玉玺(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赵晓光(县委编办办公室主任)
崔江涛(县卫健委人事股股长)
2.叶县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表.xlsx
3.叶县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exian.gov.cn/contents/21752/657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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