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请登陆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www.gacfdc.cn查阅。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九)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十)专业不符合所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十一)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2024年7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www.gacfdc.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www.gacfdc.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8:00至7月18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接收报名材料电子邮箱:renjiao@gacfdc.cn。
报名联系人:黄钰婷;0771-3109829。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将报名材料按下列顺序编号扫描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压缩打包发送至接收报名材料电子邮箱。
(1)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后手写签名);
(2)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专业名称相一致)、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身份证(正、反二面打印在同一页文档中);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
(5)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
(6)本人近期免冠证件彩照(2寸);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我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我单位报名联系人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审查结果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发布。
(三)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直接考核的岗位(科研专员岗)按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我单位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分子检测检验员、保健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科研专员等四类岗位须增加考试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凡报考分子检测检验员、保健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等三类岗位的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与其他面试岗位一同进入面试环节。凡报考科研专员岗位的人员,若出现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大于或等于3人时,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一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3.笔试相关事项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凡报考分子检测检验员、保健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等三类岗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出现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的情况,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凡报考业务受理员岗位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凡报考分子检测检验员、保健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等三类岗位的人员,经面试后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凡报考科研专员岗位的人员,若出现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大于或等于3人的情况,则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
3.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公告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布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岗位、进入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4.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关事宜
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化方式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我认知程度以及仪表等。
(六)总成绩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当天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总成绩现场宣布。
凡有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没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
(七)考核及体检
报考科研专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直接考核范围人选。若出现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大于或等于3人时,则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
各岗位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要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若出现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则由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递补。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组织体检,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各项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则由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递补。
考核始终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包括体检。
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人事考核结果和体检报告,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咨询电话:0771—3109829。
招聘监督电话:0771—3109832。
附件:
1.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7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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