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口县在外任教教师“归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府办发[2017]80号)文件精神,因教学工作需要,需补充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紧缺学科教师,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实施2024年湖口县教师“归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
2024年“归雁计划”岗位名额:农村中小学10名。其中:初中5名(初中音乐2名、初中体育2名、初中美术1名);小学5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美术1名)。
二、实施范围
1.湖口户籍或曾系湖口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2.配偶系湖口县常住户籍的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3.父母(岳父母、公婆)系湖口县常住户籍的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4.在湖口县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工作,且正式在编在岗满3年或在湖口县社保缴费3年的干部、职工的子女或配偶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三、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公办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初中音乐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服从我县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已同时申请调往湖口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请于2024年7月30日前向湖口县教育体育局提交报名材料,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址:湖口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人事股(湖口县双钟镇学前路5号)。联系电话:0792-656652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3:30-18:00)。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湖口县“归雁计划”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承诺书》(见附件2)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本人及可证明亲属关系的)、结婚证、学历、教师资格证、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情况等证件的原件和A4型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上交)。
2.各岗位报名人数作如下规定:报名人数原则上应大于岗位数,当报名人数小于该岗位数时,由选调工作专班决定按各岗位报名人数相差比例从大到小进行调剂岗位数。
(二)考试。
1.考试与我县2024年从农村中小学选调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考试同时进行。
2.采用闭卷考试(不进行面试),按岗位学科命题。时间:8月9日发准考证。8月10日上午8点之前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赶到考点参加笔试。地点:湖口县第二小学。
3.按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排位最后的拟聘用人员如遇多人成绩相同,则按正式入职教龄时间长的优先聘用。
4.需要查分的教师(只查卷面统分),请于8月14日(星期三)下午2:30至5:30,带《准考证》到县教体局一楼人事股申请查分。
(三)体检。
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察。
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档案及毕业证件、教师资格证等方面情况。考察时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拟聘用名单一经公布,就可以来湖口县人社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3.考察对象近三年来学习工作小结。逾期未能提供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如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时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未同意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办理调配手续。
1.县委编办及时为调入教师办理上编手续。
2.县人社局对考察合格者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3.县教体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分配到相应农村中小学任教。
4.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要求
1.聘用教师要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教师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归雁计划”,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再申请跨县调动。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商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口县“归雁计划”报名登记表》
2.《承诺书》
中共湖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ukou.gov.cn/jytyj/tzgg/202407/t20240715_6614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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