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2人、行政辅助岗1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报考年龄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下载《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gzbyss_hr@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人员名单7月26日前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核要求: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补交),专业技术岗需提供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2.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个人代表作品。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招考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10:00-10:30;地点:广州市政通路43号。
6.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获得笔试(实操)资格,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8月2日前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实操)
1.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广州市政通路43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2.内容:
新媒体编辑岗位:新闻采编业务;
网络应急协调、网络内容管理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网络安全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3.成绩:笔试(实操)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于笔试(实操)结束后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笔试(实操)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参加过考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可纳入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政府雇员备选库,在有雇员空编时可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总成绩保留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39693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xlsx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
2024年7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9760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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