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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公立中小学2024年7月公开选聘7名优秀教师公告

共招7人,1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日期:2024-07-25

工作地点:青岛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4年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公立中小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共7名(详见附件12024年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公立中小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4.现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岗普通中小学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722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722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722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722以后出生)。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地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荣誉称号;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出示过地市级及以上等级的公开课;取得地市级及以上等级优质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取得铜牌及以上成绩。

8.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城阳区及青岛高新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72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2024年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公立中小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系统(http://url.jiuyejie.cn/cy/gxqjtj.php)进行网上报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7229:00202472516:00

网上审核:202472214:00202472616:00

查询:202472214:00202472616:00

(二)网上报名

1.具体岗位、选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栏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4725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2024725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与网上报名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2024年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公立中小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报考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三年(20212023)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六)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七)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八)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面试在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试方案经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40人的,按实有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40人的,在面试环节前增加初试环节,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4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方案,按不高于选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最终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均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城阳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受聘人员在高新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七、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选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予以公布。

(四)本次选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68686097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4年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公立中小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工作人员在职证明(参考格式).docx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参考格式).docx

附件42024年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公立中小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71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hengyang.gov.cn/dtyw/gggs/202407/t20240717_8130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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