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推进全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直、省直驻穗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选调人员(以下简称“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除外)。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
6.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5.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特殊职位招录以及其他享受优惠政策录用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者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选调后不符合回避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试用期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市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公告。咨询选调有关事项,可拨打电话020-81618852与市委社会工作部联系。
(二)接受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整理为1个压缩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swsgbgbc@126.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名称按“姓名-现工作单位规范全称-手机”的方式命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3日至8月11日,以电子邮箱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1)《中共广州市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word文档及签名扫描件);
(2)报名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
(3)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本人主笔的有代表性的各类综合文稿(2-3份),以及个人表彰、奖励及工作实绩中具有代表性的证明材料(不超过6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开考比例: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将减少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三)资格初审。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对照选调资格条件和电子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并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重点测查报考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笔试分数合格人员中,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情况时,分数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市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后,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对入围人员的学历、年龄、公务员身份等资格条件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复审过程中,如发现入围人员相关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限定时间内补全,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当提供如下材料:1.《中共广州市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门认证材料;4.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材料。
(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养、逻辑思维、个性特征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数按照60%计入总成绩。
(八)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十)组织考察。市委社会工作部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能力、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十一)确定拟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十二)公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市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上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转任及任职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中出现的“以上”“以下”表述,除特别说明以外,均包括本职、本级、本数。
(三)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程序中,由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出现人数空缺情形时,可依次递补人员。
(四)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程序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处理,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广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x
2.中共广州市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广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9769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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