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薪酬
招聘职位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征拆办招聘专项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统一为PDF电子扫描件)依次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nh_zcb@163.com。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7-81232471、陈小姐0757—8636987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征拆办招聘专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背面需粘贴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打印后手写签名),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00001.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第一次面试
00002.无领导小组讨论。考试内容为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无领导小组讨论总分10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不设入围比例,按照实际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发展和改革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fgj/xxgkml/tzgg/index.html公布考生第一次面试成绩。
(二)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初次总成绩由第一次面试和笔试成绩按4:3比例合成,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发展和改革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fgj/xxgkml/tzgg/index.html公布考生初次总成绩及进入第二次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第二次面试人员主动放弃第二次面试资格,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第二次面试人选。
(三)第二次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第一次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第二次面试成绩×3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对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第二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发展和改革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fgj/xxgkml/tzgg/index.html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发展和改革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fgj/xxgkml/tzgg/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其他
(一)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逾期无法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
(五)本次招聘总成绩保留12个月,期间若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621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征拆办招聘专项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征拆办招聘专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anhai.gov.cn/fsnhq/zwgk/zwdt/tzgg/content/post_6055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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