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特面向社会自主招聘(非编制)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不限名额,其他专业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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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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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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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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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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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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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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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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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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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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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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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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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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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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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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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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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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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精神医学;
研究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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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优先;本科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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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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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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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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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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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学或老年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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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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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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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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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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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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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医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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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心理治疗师合格证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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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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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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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医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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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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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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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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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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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预防医学;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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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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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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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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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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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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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研究生: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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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开发软件能力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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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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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装备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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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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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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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与装备工程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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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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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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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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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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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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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消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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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取得中级或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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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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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以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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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乐于奉献。
(五)年龄:截至2024年7月31日在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报名,地址: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
2.发送邮件报名: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发送至108735866@qq.com,简历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个人简历及其附件须合并为1个PDF文档发送。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8时
4.联系方式:向老师(15282211224)、唐老师(15183237942)
5.注意事项:通过简历初选人员,我们会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发布面试通知。请应聘者提供真实详细的个人简历信息,若因个人简历问题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报名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通知参加考试。
2.复审:初审合格,来院参加考试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
(1)学历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起始学历起提供)。
(2)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规培结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注意事项:应聘者需保证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有效,资格复审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并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理论知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按1:3的岗位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硕士研究生学历并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面试成绩100%计入考试总成绩。
(3)加分项。岗位设置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博士学历加5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人员存在放弃体检的,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按报考该类别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纪违法行为、个人征信情况等,医学专业应聘人员需考察5年内有无重大医疗事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选聘纪律规定,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ydsyy120.com/首页“院务公开”专栏公告。
(三)本公告由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4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ydsyy120.com/go.htm?url=article_detail&id=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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