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做好我旗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文件要求,经旗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旗公开招聘社区服务人员4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组织、统一面试、统一录用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下列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年满40周岁女性及年满50周岁男性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的年满40周岁的女性农牧民和年满50周岁的男性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的年满35周岁女性和年满45周岁的男性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呼市地区办理失业登记且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2、熟悉电脑系统操作及电子办公文档应用;
3、服从岗位调剂,符合准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优先录用。
四、禁止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公益性岗位:
1、曾经录用公岗和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员;
2、已享受“45、55”社保救助人员;
3、从事企业或个体工商经营人员;
4、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人员。
五、岗位待遇及期限
1、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10元)
2、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由土默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统一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3、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到所居住的区域中心或者镇政府登记报名。
3、报名联系人:
台阁牧镇:王震东13500612688
金浩区域服务中心:云峰18686094196
金海区域服务中心:明洋18574128858
汇金区域服务中心:卢靖15391126107
附件: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明细表
土默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mrc.com.cn/wz/ArticleView-41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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