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药学院始建于2002年,目前设有药理学、化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中药资源与鉴定、临床中药学共7个教研室;开设有药学、中药学两个本科专业,以及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山西省优势特色专业。药学院目前有山西省一流本科认定课程7门、省级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参与共建“药食同源功能食品”山西省重点实验室1个,“药物分子设计与新制剂”长治市重点实验室1个,2023年获批“上党中药材品质提升与利用”厅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科研平台拥有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虚拟仿真实验系统等1000余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
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2名,其中山西省高校“131”领军人才1人,山西省“三晋英才”支持计划拔尖骨干人才1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山西省“1331”工程立德树人建设计划高校教书育人“好老师”1人,山西省模范教师1人,山西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1人;山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教授6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达56%,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比例达97%,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人,国境外学习经历6人。现已形成“抗肿瘤药物的机制研究及药物开发、心血管疾病发病机制研究、纳米药物递送系统研究、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开发利用”等几个稳定的研究方向。
现根据学校和药学院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招聘医药学相关的各专业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优秀博士毕业生,具有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学、中药学、生物制药等方向的优先考虑,年龄在35岁及以下,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或成果优秀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具有国家级项目承担经历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高水平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成果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该类人才采用一人一议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以下相应待遇,同时可享受山西省、长治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各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和条件按照学校《长治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学校待遇
人才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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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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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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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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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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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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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社会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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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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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相应
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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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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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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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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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年内校内绩效按正高四级标准执行;学校专项任务安排者按协议约定执行。博士津贴2000/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或人事代理)、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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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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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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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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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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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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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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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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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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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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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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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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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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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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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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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层次由学校评估)
(二)省、市待遇(以引进当年山西省、长治市政策为准)
1.根据山西省人才工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在学校引进待遇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10万元;给予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2.根据长治市人才工作相关政策享受相应补助及待遇:生活补贴2万元/年(可享受3年),租房补贴1500元/月(可享受3年),为首次购房的博士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
其它:引进人才全职到岗后签订聘任合同,聘期6年,上述安家费为税前金额。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递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专利)(电子版)、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按顺序打包,发送至下述邮箱。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及学术潜力,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匹配度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符合条件者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通过考核的人员,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三)报名时间:全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13935510872(0355)3151521
邮箱:(点击查看)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洲区解放东街161号长治医学院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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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zsty.czmc.edu.cn/info/1078/47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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