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研究院(下简称三院),决定对部分所属三级单位总会计师岗位,面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系统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人(工作地点:沈阳市);
(二)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人(工作地点:廊坊市);
(三)航天科工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人(工作地点:北京市)。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三院相关制度,热爱航天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无不良嗜好。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一般应当具有累计8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5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经济运行等工作经验,同时具有二级单位部门处室正职或三级单位部门正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未满3年的应在现职务层级工作满1年且具备和同层级副职累计5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八)应当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专业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
三、主要岗位职责
(一)组织开展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三院的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准则制度规定开展会计核算、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等,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战略,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落实司库管控要求,开展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以及依法纳税与税收筹划,加强经济活动分析与监测,开展财务绩效评价与分析工作,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等,提升决策支持和价值创造能力。
(三)组织开展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包括组织制定财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会内控体系,落实财会内控责任,建立和完善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督导内外部审计、监督检查发现财会问题整改到位等,提升内部监督能力。
(四)组织开展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包括对重大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资本运作行为等事项的审核,组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重大财务风险处置工作等,提升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五)承担三院和所在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方式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应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应聘人员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含免冠照片)和《应聘面试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商密网发送至“贾鹏(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部/院本部/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或通过互联网发送至casicht3@163.com,联系电话:010-68190431/15210967994(发送简历后请致电确认)。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面试、综合考察等阶段。通过审查阶段的人员将以适当方式通知。
(四)应聘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及要求,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详尽,因信息不全等因素而影响录用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不得在应聘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否则将予以追究;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面试报告模板》(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文件):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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