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年度引才计划和工作需要,制定2024年教体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数量
(一)引才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引才数量
39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月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8日9:00—8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8日11:00—8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www.zoucheng.gov.cn/col/col26494/)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8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8日9:00—8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告为准。考生应及时查看网站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应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同意报名证明。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2);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含备案制)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面谈面试工作由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以面谈(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谈(面试)成绩由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引才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2024年邹城市教体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oucheng.gov.cn/art/2024/8/9/art_26498_2835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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