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专项招聘共5人,其中武汉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招聘3人、武汉画院招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较高政治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满足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例如,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应在1983年8月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有不良创作记录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1.网上报名及审核。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19日—8月30日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whswlzlb@126.com(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照片、电子版2寸免冠证件照(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2)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境内学历学位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3)《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岗位条件有关的研究成果、工作经历、作品获奖、作品参展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期刊封面和目录扫描件、出版物版权页扫描件、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获奖证书扫描件、美术作品入展证明等;
(5)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武汉市文联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市文联组织专人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一般应达到1:3。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的,由武汉市文联提出岗位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对招聘计划调整的岗位予以公示,保留的岗位正常开考。
(二)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结合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
(1)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专业能力测试为卷面考试,限时3小时完成。
(2)武汉画院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为命题绘画,限时3小时完成。
3.面试采取考官现场问答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创作理念等。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辅助评价,不计入总成绩。
4.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得分按照6:4比例(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40%)折算为百分制后为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入围。
5.应聘人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且考试综合成绩在6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综合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武汉市文联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whswl.com/)、武汉市文联微信公众号(“武汉文联”)公告,工作人员也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应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文联及招聘单位参照《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市文联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武汉市文联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武汉市文联官方网站(http://www.whswl.c
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专项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要求,根据单位空缺岗位情况和个人工作经历、专业情况确定岗位等级;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三)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武汉市文联:027-82875582
武汉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027-82803653
武汉画院:027-82708191
(二)监督举报电话
武汉市文联机关纪委:027-82728623
1.附件1:武汉市文联2024年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eb6a5c4a858a8bfc7326b4b56ce252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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