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具有女性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传承和特色,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201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院校,2017年列入陕西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18年获批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
医学院科研产学研副院长1人。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有敬业、奉献精神,团结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
4.身体健康,能够全职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含)。
3.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或具有多年的产业、行业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发送至(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竞聘答辩: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聘答辩。包括个人陈述和提问答辩。
4.聘任:校务会研究、理事会批准后,下发聘任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6日12:00前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29-85680069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peihua.edu.cn/info/1064/102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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