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主要职责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授权,承担专利快速预审、辅助审查、快速确权等辅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加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浙江分中心牌子。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维权岗和知识产权研究岗两个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照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9月3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博士研究生可只报名,无需缴费。
各岗位设定的最低开考人数比例见招聘计划表。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条件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其中符合免笔试条件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00%直接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门户网站(https://zjippc.zjamr.zj.gov.cn/,“通知公告”)。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指导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571-89767181;机关纪委,0571-8976922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571-56788313、0571-56788375。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8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zjippc.zjamr.zj.gov.cn/web/details/2ecc8232b2784c66a554bc02dee16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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