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6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佳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示范医院、全国十大省立医院、全国十大百姓放心医院、“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医疗扶贫榜样”等荣誉称号。医院位列“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100强”第75位、中国医院影响力排行榜第49名、全国医院信息互联互通HIC第8名。医院是中国国际紧急救援中心、亚洲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定点医院、国家首批卫生紧急救援队和首批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之一,同时还担任上海合作组织医院合作联盟中方主席单位。
目前,医院编制床位2700张,职工5081人,其中医学博士、硕士1179,教授、副教授128名,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0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2人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发的“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人荣获中国医师奖、2人荣获“国之名医”等,医院专家在中华医学会、新疆医学会等担任主委、副主委74人。医院学科种类齐全,特色专科突出,在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尤其是疑难重症病抢救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居新疆领先水平,部分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设55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有1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9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38个自治区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医院是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国家呼吸疑难重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单位,设有国家呼吸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新疆唯一一家具备肺脏、肝脏、心脏、肾脏4项大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
二、引才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编制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引才岗位信息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应聘人员应取得引进岗位所需学历相应的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9月3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九)历届生和应届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原则及程序
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引才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引才公告。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xjrmyy.com)发布引才公告、公布引才岗位、资格条件及引进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审核,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并按顺序排列,交至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综合科(行政楼229室);电子版材料打压缩包后,以“报名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RMYYhr@163.com)。
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原件,需正反打印。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附件3)原件。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政审考察表》(附件4)原件,需正反打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5)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医疗岗位,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需取得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名岗位及专业相符。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名一个岗位。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试工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和试工,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1.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试工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工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及试工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试工环节为引进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3.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报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引进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中,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1.自治区人民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自治区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及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229室。
(二)联系电话:
0991-8560087(白老师、郭老师、朱老师)
六、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监督。
监督电话:0991-8562626
七、其他事项
1.引才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发布。
2.引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3.引进人员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政审考察表》
5.本科专业目录
6.研究生专业目录
2024年9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xjrmyy.com/#/deptDetailInfo?title=&list=%E8%AF%A6%E6%83%85&type=news&id=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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