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等规定,葫芦岛市教育局、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7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9名、高中教师21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19日(含)期间出生。
(三)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2.专业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等岗位的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专业,具体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岗位相应学科级别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部分专业课教师岗位报名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4.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均以报名起始之日为准。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葫芦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含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以下2个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ld.gov.cn/
葫芦岛市教育局:
http://jyj.hld.gov.cn/
后续通知类事项,在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9日至9月2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登录“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s://ln.bmpta.com/hldjs/index.aspx。注册后进行信息填写,凡是带“*”号的选项为必填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照片大小控制在2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1)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9月22日11: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缴费确认。通过初审后,须重新登录“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缴费截止时间顺延至9月22日13:00。
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在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因个人原因出现申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造成报名信息无法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5.网上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后续公告,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列入社会信用失信人员名单。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有关内容;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应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葫芦岛市教育局(http://jyj.hld.gov.cn/)官方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在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成绩。
2.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应聘人员全部列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
3.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验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准考证;
(5)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不能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进行微型课和技能(特长)展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进行微型课和实践操作,其它学科岗位只进行微型课。
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按照4:6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照“四优先”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排序: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总成绩将在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
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后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后出现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选岗
本次招聘实行选岗制确定岗位。
选岗总体原则:体检合格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照本公告中“四优先”的原则选择,依次类推。选岗时间、地点请关注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
具体岗位及招聘计划见《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九)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教办[2023]119号)要求,相关单位对其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通过葫芦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入职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入职后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本公告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电脑、计算器、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考点,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2.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凡被认定为违纪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务处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葫芦岛市教育局等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在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涉罪查询、选岗、考察)等环节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结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葫芦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葫芦岛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429—3112481;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doc
附件:3:网上报名指南.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关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doc
附件:6:关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doc
附件:7:考生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409/t20240912_1185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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