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聘任制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面向校外公开选聘法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职数
法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高校或研究机构基层工作经历,具备院系或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相关政策法规,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
(四)能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敢于担当,勤勉尽责;
(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聘期;
(七)应聘者聘期内须全职在校工作,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
三、聘期与待遇
(一)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首聘期4年,第1年为试聘期。首聘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及聘期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是否续聘。
(二)受聘人员的薪资等待遇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具体面议。受聘期间,学校按照中层副职干部进行管理。
四、应聘要求
(一)应聘者在2024年9月25日下午17:30前将《武汉科技大学选聘法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近5年代表性成果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zbgb@wust.edu.cn,并通过信件或直接将纸质版材料提交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青山校区主楼1510室)。
(二)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相关程序开展面试考核、考察(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根据面试考核、考察等情况,综合考虑个人德才素质,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027-68862124电子邮箱:zzbgb@wust.edu.cn
地址及邮编: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430081。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4日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选聘法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ust.edu.cn/info/1501/429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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