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原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1979年成立的天水地质学校,建校初期重点培养我国核工业发展所需的铀矿地质勘查、勘探人才,2001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甘肃省第一批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天水,专业设置涵盖资源环境、土木建筑、生物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等13大专业门类45个招生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艺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先后获得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高校、甘肃省“双高计划”A档建设单位、甘肃省文明校园等荣誉。拥有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习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现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地质学院院长,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地质学院院长1名
二、应聘条件与要求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
(二)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够准确把握招聘岗位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并在该学科相关领域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三)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及团队合作精神,有行政管理经验;
(四)应具有地质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的博士学位、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聘期内能全职到岗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聘用后即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构成须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学院行政管理工作。
(二)推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院专业建设水平和影响力。
(三)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团队。
(四)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合作,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与本学科相关企业合作,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四、聘任期限与待遇(具体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一)编制外引进聘用,聘为合同制聘用干部,聘任期间参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
(二)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聘任的地质学院院长实行年薪制,参照《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年薪不低于40万,具体面议。
五、应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形式
请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应聘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发送到电子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命名。
(三)应聘材料应包含:
1.填写《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地质学院院长报名表》(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重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各类证书扫描件;
4.2019年至今教学、科研成果业绩清单和3—5篇代表作;
5.证明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应聘岗位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并结合学校建设规划择优确定进入面谈人选,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
(五)面谈
对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估,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人岗匹配情况等。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谈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考察对象。如确无合适人选,可暂缓配备。
(七)考察和体检
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掌握相关人选履职表现、工作业绩、行业口碑、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任职(调动)
对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书,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原则上需在6个月内办完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二)本公告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二十里铺18号
联系人及电话:高霞0938-2518087
刘超0938-2518125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ipc.edu.cn/info/1038/127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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