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是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创业辅导、技术服务、管理咨询、项目申报、人才培训、融资担保、法律咨询等所需服务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现为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企业编制),相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保密意识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工作,专业知识扎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品貌气质佳,并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专业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为3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专业原则上要求法律类或者中文类相关;
3、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二年以上,有一定文字功底,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me.yangzhou.gov.cn)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报名表。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内学历一并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2、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职称/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3、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于10月8日之前发送至邮箱503359540@qq.com。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在报名截止后告知。
(四)面试
1、报名成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手机保持畅通,如出现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3、面试成绩在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4、如报名人员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否增加笔试或履历评价环节,届时相关安排及规则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
(五)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通过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入职体检(参照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薪资待遇:
参照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四、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本招聘公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李凡18605215866
附件: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e.yangzhou.gov.cn/readnewsshow.html?id=1162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