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鸿达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系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现因公司业务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合规监管部法务审核员1名、工程部工程管理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法务审核员
1.年龄35岁及以下,须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
2.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法律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有从事企业法务工作经验或律师事务所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合同的审查及拟定,尤其是建筑施工类合同。
4.工作细致认真、态度积极,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良好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学习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有责任心,吃苦耐劳,积极进取。
(二)工程管理员
1.年龄40岁及以下,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须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至40岁的,须具备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2.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筑类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熟悉行业规范以及建筑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4.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及素养,有较强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及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有责任心,吃苦耐劳,积极进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邮箱: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414743491@qq.com,邮件标题及简历名称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2)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东桐路236号(四川鸿达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0832-2675708
3.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及要求如下: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打印并签字,需张贴2寸蓝底证件照,照片为应聘人员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要求图像清晰。
(2)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报名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我司将对应聘者的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流程。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要求等,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确定应聘候选人员,并通知候选人员准备应聘事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下一环节。招聘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面试
根据岗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品德、操守、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四)体检
拟聘对象应按照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
对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
(六)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后,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其试用期计入入职时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按照《四川鸿达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鸿达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四川鸿达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grc114.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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