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公园大地第二幼儿园创建于2010年9月,于2020年5月转型为公办幼儿园,开设14个班,座落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环境优美、高端社区公园大地小区内,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家门口的优质幼儿园”。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干事1名
二、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有人事管理经验、办公室管理类工作或文秘工作的优先;
6.具备良好文字功底,有独立撰写材料能力,曾在出版刊物发表作品者优先;
7.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报名信息采集表;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户口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
5.承诺书(手写签名);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单等)、荣誉证书等材料;
8.健康证;
9.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网上报名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gydd2020@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报名岗位”,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请先详细阅读公告,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详细请咨询占老师0755-89333956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综合考核
1.材料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面试时间: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3.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六、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九、有关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NHxUZDwwqCaaCYAhv5rg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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