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学校建设办公室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名(计划外非事业编制)。具体信息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建筑工程师(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建筑专业设计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建筑专业及精装、幕墙、景观等专项工程。按照基建项目质量、成本、进度等目标要求,完成设计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中建筑专业部分;组织设计院按节点完成建筑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审核建筑设计及专项设计的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及时解决本专业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成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协调、督促设计院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等完成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其他各专业设计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单位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沟通,配合前期等相关部门进行规划、消防、园林绿化、人防等相关报建工作。
4.负责清单编制建筑专业答疑,参与清单编制工作;负责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分工界面、主要材料设备档次品牌定位推荐)的建筑专业相关内容编制,参与招标工作。
5.负责建筑专业变更、洽商,以及施工过程中建筑专业相关配合工作;参加图纸会审工作,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参与技术方案论证研究,监督检查本专业施工完成情况,参与工程验收及移交工作;协调配合校内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6.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党员优先。
2.遵纪守法,踏实工作,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未曾受过任何纪律处分,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保密规定。
3.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建筑学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学位。
6.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5年以上(含5年)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丰富且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要求。
四、工作条件及相关待遇
工作地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
工资待遇:薪酬及人事关系等参照国家及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招聘流程
自本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即可开始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学校建设办公室,具有北京户口的请在简历中标明)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11月8日。
用人部门在收到应聘者材料后会及时审核,审查通过后按校内相关程序通知候选人进行面试等程序。原则上只接受电子邮件投递简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78392
七、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者需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用人部门将立即终止招聘程序。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buct.edu.cn/2024/1012/c7926a19931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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