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本次招聘1名美术教师,详见《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三、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岗位专业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均不接受其报名;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年龄要求:详见《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报名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附件1和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与报名资料一起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284077120@qq.com,邮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如:美术教师李某某。
五、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表(附件2);
下载附件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请扫二维码获取)
2.内地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等岗位相关证件扫描件;
6.个人荣誉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六、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
注: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
七、网络报名
八、资格审核
经幼儿园资格审核,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应聘者资格审核结果。
九、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对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考试。
考试形式:面试+实操
考试地点:中心幼儿园
考试结果:通过电话告知
体检
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须进行考察、背景审查。
十一、 聘用
幼儿园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劳动法》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769-83351199
联系人:黎老师、陈老师
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DRsXn_NtwLvlwgL_-kHkEw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