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通渭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5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为甘肃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全国康复研究基地西北中心康复示范基地、甘肃省康复医学会水疗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医院占地面积99亩,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960张,在岗职工870人(其中高级职称71人,研究生11人)。设有26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检查科室。建成创伤、卒中、胸痛、危重新生儿、危重孕产妇五大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和心电、影像、检验、病理、消供五个区域医学中心及智慧化高血压治疗中心、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
医院充分挖掘“陇上神泉”——通渭温泉这一独特的地热资源,建成面积达800㎡的全国首个县级医院温泉水疗中心。与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甘肃省人民医院等省内外知名医院建成35个专科联盟。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甘肃妇产科儿科专科联盟理事单位”;获得“中国县域互联网医院建设创新奖”、“甘肃省总工会劳动先锋号”、“甘肃省首个中国医师节优秀医师团队”、“国家PCCM专科规范化建设项目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发展目标
医院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为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内科外科化、外科微创化、康复现代化、全院无痛化”的发展目标,构建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满足本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需求,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名,岗位需求表如下: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四、优惠政策
引进人员纳入全县事业编制管理,按照通渭县事业单位有关标准享受工资待遇。同时,可以在人才落户、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协议的,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安置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分别按照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置费。
2.生活补助。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的标准,分年度给予生活补助,发放时限为5年。
3.住房保障。在通渭县无购房登记信息的,在5年服务期间内由县住建局免费提供公租房1套;因房源不足未享受公租房的,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引才协议之日起5年内,在通渭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
(二)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本单位签订5年以上协议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单位按照8.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置费。
五、联系方式
通渭县卫生健康局:0932-5912731
通渭县人民医院:0932-5322147、1519325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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