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4年9月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成立。目前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10人,其中师资博士后4人,出站博士后10人。博士后工作由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水利水电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负责。2020年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良好成绩通过评估。
水利水电学院拥有“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拥有水利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农业水土工程二级学科硕士点、土木水利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水利工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分别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农业水土工程为河北省重点学科,水利水电工程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水利工程学科为河北省唯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水利工程学科。2021年列为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一层次优先支持学科。
一、招收方向
专业名称 | 招收方向 |
水利工程 | 水资源优化配置 |
水资源水环境联合模拟及综合管理 |
智慧节水与水资源高效利用 |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 |
水能与多能互补 |
二、招收条件
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年招收博士后进站,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博士毕业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可先提供学校或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原则上应为全脱产进站,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在本校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博士学位的同一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特殊情况需经全国博管办批准;
(四)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其它相关规定。
为加快学校跨越式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博士后培养渠道,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满足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发展需要,我校特招收师资博士后。
申请从事师资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必须保证全职在站工作,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应予以退站;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外籍人员不适用此项),未按时提交人员应予以退站。
三、福利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北工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18]26号)》执行。
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年薪制,标准为每人每年24万元,共发放2年,其他待遇按照《河北工程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21]26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吴鹏鹏0310-3969905
河北工程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姚瑞娟0310-396312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huidian.hebeu.edu.cn/info/1086/212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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