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于1952年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
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以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作为首批在雄安建设新校区的高校之一,学校将以雄安校区建设为重大契机,推动北京校区和雄安校区“一校两区,协同发展”。
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统筹推进雄安校区规划建设的实体机构,全面负责雄安校区规划建设工作。为高质量推进学校雄安校区规划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学校聘任人员和3名单位聘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踏实认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履职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良好的沟通能力;
4.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雄安校区建设相关岗位(学校聘任):2人。
岗位详情:《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相关岗位需求情况表(学校聘任)》
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相关岗位需求情况表(学校聘任)(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雄安校区建设相关岗位(单位聘任):3人。
岗位详情:《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相关岗位需求情况表(单位聘任)》
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相关岗位需求情况表(单位聘任)(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招聘程序
(一)学校聘任岗位:
应聘程序及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招聘公告执行,详情请见北京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
(二)单位聘任岗位: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2.简历投递:简历投递期内,应聘人员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北京科技大学单位聘任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按模板填写信息,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1)本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取得海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获奖证书等;
(2)应聘者须充分了解招聘岗位需求,填报完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招聘系统、学校相关网站等渠道的通知。
3.简历审核: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参加考核考察人员名单;
4.考核考察: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等。各岗位的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审议审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考核考察通过的候选人经审议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相关说明
1.单位聘应聘者须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单位聘任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个人简历,报名表文件名和电子邮件主题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如发现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聘用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合同;
3.工作地点在雄安新区,符合条件者享受新区租房补贴等系列服务支持政策;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2333166
六、相关附件
附件:北京科技大学单位聘任人员招聘报名表
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
2024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ongan.gov.cn/2024-11/01/c_12124064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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