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
工作地点:泰顺文化中心(泰顺县非遗保护中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
3.报考者需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11月15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性格开朗,热爱工作,有责任心,且身体健康。
5.年龄需在1989年11月后出生。
6.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员工不得报考;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报名表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577-55955717;
报名邮箱:2433074747@qq.com
3.按审查结果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人员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期暂定一年)。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泰人社[2017]5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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