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政策,我单位不招聘本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近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日8:00至12月7日18: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陆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21.71.235.164)(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
(二)考点选择。
全国31个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设置考点(北京地区考点设置在防灾科技学院,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燕郊镇),考生在报名时可自由选择,博士研究生考生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高级职称)”考点。笔试考点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面试考点设置在北京市地震局,具体地址见面试公告。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可于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4年12月22日8:00至12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具体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详见《笔试大纲》(附件)。
4.笔试成绩。
2025年1月11日,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根据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入口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岗位调剂。
确认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将于2025年1月18日8:00至1月20日18:00期间进行调剂。调剂岗位及相关事项将于2025年1月22日在招聘系统公布。
凡未进入面试(不含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调剂。根据面试缺额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
调剂后,进入面试人数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组织。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事项,考生可关注招聘系统和北京市地震局官方网站公告。考生可于面试次日后登陆招聘系统查询面试结果,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地震局官网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其他事项
岗位调剂、面试组织以及其他通知事项将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咨询电话:010-83012143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8号
附件:笔试大纲.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bjdzj.gov.cn/bjsdzj/index/tzgg/202411120754248150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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