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才派遣)后勤基建管理处公寓中心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学生公寓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资产管理、学生公寓管理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操作电脑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者请按要求填写《武汉音乐学院后勤基建管理处公寓中心招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电子文件(文件以“姓名+公寓中心人员”命名)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1月19日17:00(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以电话或者邮件方式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核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时应聘人员需准备《武汉音乐学院后勤基建管理处公寓中心非事业编人员招聘报名表》纸质版,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体检和公示: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应聘者自行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5.签订合同:与湖北锦绣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依次递补。
四、聘期及待遇和其他事项:
1.岗位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
2.薪资待遇:322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武汉市社保。
公告内容由武汉音乐学院后勤基建管理处公寓中心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7-88050569。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后勤基建管理处物业中心非事业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whcm.edu.cn/info/1005/3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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