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文学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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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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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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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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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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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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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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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文学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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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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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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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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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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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网络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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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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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惠风东路6号鄞州区文联,报名邮箱:906042862@qq.com,咨询电话:89295201,联系人:蔡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9295173。
1--附件: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docx
宁波市鄞州区文联文学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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