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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11月招聘2名工作人员

共招2人,1个职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日期:2024-11-25

工作地点:嘉兴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1)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2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2.海宁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1118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1118-20241125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从初审合格简历中,筛选后直接面试。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不入围面试人员不作另行通知。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无论体检是否合格,体检费用概不退还。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111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nrcrs.com/index.php?m=article&c=show&id=1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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