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3名。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额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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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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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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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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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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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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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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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处理行政复议与
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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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国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符合本次招聘专业要求的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相关专业具体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四)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有法律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持有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优先;
(六)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七)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岗位调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收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地点及招聘岗位职责
工作地点:福州市司法局
招聘岗位职责:协助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五、薪资报酬、奖励
(一)正式聘用后约445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享受五险一金、年终考勤奖金等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8:30-12:00,15:00-18: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起止日期: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
(三)报名地点: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37室);
(四)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证件:报名表一份、个人简历一份、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1寸彩照3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征信报告一份、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一份(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打印)。
咨询报名电话:83537203,联系人:赵女士。
应聘报名人员可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查询或下载报名表。
附件:报名表(司法局行政复议).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fzrsrc.com/news/18_10969.html?__r=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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