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牡丹江市两级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牡丹江市两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6名,行政文员6名。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牡丹江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02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6年11月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使用学历应于2024年11月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拟聘用人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情形的。
03、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前关注“牡丹江检察”微信公众号,长按本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添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存放于U盘,与纸质版一并于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所在地报名和资格审核。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和报名表2份(必须带有照片),限户籍所在地的岗位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所在地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时无法出具的,本人须签承诺书,若通过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可于面试前提供给报考单位;若无法提供,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剩余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4.注意。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5.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牡丹江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6.重新确认报名资格。已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完成报名资格并审核通过的人员,通过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完成重新确认报名资格(重新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版),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04、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牡丹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70字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不得自备键盘。
3.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20分钟。
4.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牡丹江检察”微信公众号。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05、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法学专业毕业、有检察机关半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可适当考虑优先。
06、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07、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检察院在各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08、工资福利
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行政文员经费保障额度低于聘用制书记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9、递补制度
对参加笔试、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考试成绩保留2年有效,2年内聘任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考),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补录环节将充分征求递补人员本人意见,若放弃递补应书面提交“放弃声明”,由剩余人员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10、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牡丹江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一时无法出具证明承诺书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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