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任职条件
(1)应聘人员需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最高年龄、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2年7月11日起,至7月29日17:00截止。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手签后扫描;
(2)《深圳市光明水务局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信息表》(附件3),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手签后扫描;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手签后扫描;
(8)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swj@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应聘xx岗位”(报名材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
(2)报名联系电话:0755-23698636,联系人:宁小姐;
(3)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成立遴选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主要预评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审核中如有需要会与应聘者本人进行沟通。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笔试人选。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1.笔试开考比例不受限,通过资格初审和考核的考生均可参加笔试。
2.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注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文字功底和适岗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低排序,按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85分。若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可根据笔试成绩顺序向下一位递补。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体检通知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2.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以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5.本公告由用工单位光明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光明区水务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9947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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