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药学院(药物研究所)为研究教学型学院,成立于2024年2月,药学院服务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学院以新疆特色中草药为优势资源和研究对象,积极推动新疆区域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计划成为新疆新药创制和特色民族药研发的人才培养基地。现因学院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一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研助理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参与课题组科研项目工作,负责实验室,课题项目申报、日常管理、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
2.负责课题组日常事务与项目的管理,完成实验设计、数据采集与分析、文献调研等;
3.积极配合校内外各部门的工作需求,完成课题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生物制药相关专业优先;
2.热爱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熟练掌握药学实验基本操作技能,熟悉常用实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5.有科研助理相关工作经验、有驾照,驾驶经验丰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实验助理人员应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10:00—2024年2月27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2.初审:学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聘用:面试合格者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254485686、0991-8580178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招聘过程中,学院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保持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科研助理为临聘人员,一年一聘;任职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以课题完结为聘期结束日。
新疆大学药学院热忱欢迎有志于药学事业的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为药学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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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imm.xju.edu.cn/info/1047/12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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