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系指长期从事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专门人员。实行储备制管理,储备于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选定的教育机构。我校为语合中心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储备学校。根据我校目前储备情况,此次拟补聘3名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
一、岗位职责
专职教师由语合中心及华东师范大学统一调配,实行国外工作和国内储备相结合的循环工作机制。选派工作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依据岗位需求统一管理。
专职教师应服从派出计划及国际处的安排,履行赴外任教的义务和责任。非外派期间,专职教师需接受国际处的派遣,至相关单位完成行政或教学工作。
专职教师入职后,原则上须在两年内赴外任教。每次赴外工作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回国工作期限根据需要确定。
二、补聘条件
1、申报年龄要求在3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2、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中文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能力、文化阐释传播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中外语言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
3、国际中文教育相关专业或语言类专业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位或学历专业为俄、法、德、西、葡、阿语的优先;
4、具有不少于两年(含)在国外专职从事国际中文教育的教学经历;
5、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6、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面向校内外,实行一级人事代理,聘用岗位为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四、应聘方式
1、有意应聘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3月16日前将《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申请表》(附件1)word版(无需签字)及pdf版(含手写签字)、《应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发至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附件1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及以下无需填写。邮件标题请使用“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应聘+姓名”格式。邮箱设有自动回复,收到自动回复说明邮件发送成功,请应聘者自行确认。
2、国际处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复试拟于2025年4月举行,形式另行通知。对于未进入复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附件1: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2:应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2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obs.ecn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NoticeViewNew.jsp?FM_SYS_ID=hdsfdx_hr&entityId=79AE8A92AA8F4BF68ED4C418DC85C6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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