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5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01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0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03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与我校相关院系(附属医院)联系并提交简历等申请材料(联系方式详见各院系、附属医院邮箱及联系电话);
2.通过院系(附属医院)推荐的申请人,请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5年3月3日以后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我校,由我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方式:+86-10-62329133、623259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04支持条件
1)聘任岗位
依托我校申报入选的学者,均可作为“预聘长聘制”(Tenure-Track)教研系列教师及学术负责人(PI)。
1.聘为副教授一级岗(预聘副教授职位),特别优秀者可聘为教授四级岗(长聘副教授职位);
2.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并在前两年共提供不少于2-3个博士生招生指标;为招收博士后提供大力支持。
2)薪酬待遇
1.聘期内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各院系还可根据工作业绩等实际情况给予二级单位绩效奖励;
2.享受国家、广东省及学校配套的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及生活补贴;
3.入职我校深圳校区单位的教职工还可申请评聘深圳市高等学校特聘岗位,获聘人员在聘期内可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奖励,每个聘期3年;
4.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3)科研经费支持
在国家、广东省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学校按照学科分类提供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各院系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配套科研经费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4)福利待遇
1.学校各校区有人才公寓,供教职工租住;
2.学校各校区均有附属中小学,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3.学校依托10家附属医院提供高水准的医疗保障。
5)其他支持条件
1.首聘期前18个月为教学培训期,教学工作量考核可予减免;
2.学校有三校区五校园,办学空间充裕,能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办公及科研用房条件;
3.学校组织院系(附属医院)同行专家及人力资源管理处、科学研究院等部门为项目申报提供全程专业服务和指导。
校本部院系具体部分支持条件详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咨询。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上述待遇支持标准适用于校本部院系,依托附属医院申报的以附属医院发布的支持政策为准。如上述国家、省、市待遇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应规定执行。)
05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服务政策支持
1.申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包括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停居留和出入境、小汽车指标等;
2.申请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实际工作地为广州的),可按参与竞价当月的均价额度给予一次性补贴,竞价成交价低于竞价当月均价额度的,按实际竞价成交价给予补贴;
3.申请签发有效期3年多次有效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可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30天;
4.深圳校区教职工可申领深圳市鹏城优才卡,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包括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小汽车指标等。对于光明区教职工,还可申请深圳市光明区“人才码”,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包括学术研修补贴、人才专享购物券、演出券等。
(如上述政府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应规定执行。)
06学校介绍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孙中山先生亲笔题写的“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校训,培养胸怀振兴中华、造福人类的抱负,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社会英才,建设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和思想重镇。学校以培养人才、研究学术、服务社会、弘扬文明、追求真理为宗旨,致力于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中国特色世界流大学。
中山大学“三校区五校园”的办学格局
70个学院、直属系
10家直属附属医院
专任教师(校本部)3836人
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
6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
132个本科专业(办学权)
在校学生7万余人
普通本科生33735人
在籍硕士生25694人
在籍博士生11858人
11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学科名单
39个国家级研究机构
262个省部级科研机构
7个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含共建)
5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6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数据截至2024年9月1日)
07欢迎联系
项目申报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蒙老师(人力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86-20-84114591、+86-20-84115097
联系邮箱:rscgccrc@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二期319室
申报书内容咨询与指导
联系人:范老师、何老师、冯老师(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86-20-84111595、+86-20-84114567、+86-20-84115962
联系邮箱:sysunsfc@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一期301室
各院系、附属医院邮箱及联系电话_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wnQPabjEzaaVMKSUALnkA
附件/来源打开异常提示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