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机关工作综合岗位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会计类专业;
(四)熟悉电脑和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前,由本人填写《北海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fwzzb3203720@163.com。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未入围笔试和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文写作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笔试、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五)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北海市委政法委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公告,北海市委政法委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联系。联系人:吴丽华,联系电话:0779-3203720。
中共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附件下载【附件:北海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bh.gxrc.com/Article/info/ecc29a96-7bb6-49dc-9ded-63f8a2221c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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