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群众诉求服务平台辅助人员1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外派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善于人际沟通协调。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社会科学、政治学、文秘、管理等专业优先;(有社区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与学历条件)。
5.具有较强的语言、书面表达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
6.计算机操作水平较高,熟悉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汉字输入40字/分钟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职责
从事甄别分类群众诉求、诉求登记、分类交办、上传下达、工作提醒、数据分析及文秘等工作。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月支付工资并交纳社保。正式聘用的人员年平均总收入约7.5-8.2万元(含五险一金),视当年绩效考核奖金不同产生收入差别。
2.试用的期限和待遇参照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3.提供专业的内部训练及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止。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将报名表(电话联系招聘负责人获取电子版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业绩支撑材料按顺序(请注意预览扫描件的完整性)发送至邮箱:1056477334@qq.com。(注:请务必在个人简历中正确填写联系手机号码,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查收短信。)
3.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一定比例择优考试。符合条件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形式,将进行社会公告。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一一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聘负责人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0号金安大厦10层B106室,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13246262646张先生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gfw.hrss.foshan.gov.cn/cms/web/7cqbb8h6/930063aa823447f1018239a1aa83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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