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48号)和《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制定如下招募工作公告:
一、目标任务
为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示范引领作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有教育情怀的优秀退休教师,到我县山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我县优秀教师总量不足和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招募计划
2022学年松阳县共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7名,具体招募岗位见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县内外退休教师,以教研员、优秀骨干教师为主。
(二)资格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2.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3.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或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比武获奖的教师。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
2.自愿报名。
3.资格审核。县教育局组织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入围教师名单。
4.体检考察。组织入围教师体检及考察。
5.公示名单。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各选聘学校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每期协议原则上不少于一个学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7.上岗任教。选聘学校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六、履约管理
各选聘学校与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1学年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讲学协议。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各选聘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讲学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七、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
(二)报名地点:松阳县教育局人事科512办公室(老职业中专)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松阳县2022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优秀教师(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报名的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松阳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收取《松阳县2022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相关证书原件后收取复印件一份;
3.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综合统筹安排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军伟
(二)联系电话:0578-8065526
附件:附件1:松阳县2022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docx
附件2:松阳县2022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报名表.docx
松阳县教育局
2022年9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2/9/6/art_1229427942_4990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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