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办发[2022]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沐浴着党的光辉,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已走过37年的建设发展历程。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是自治区最早开设本科专业的高职院校,是自治区唯一设置硕士点、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院校。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的“中国•敕勒川现代农业博览园”是包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学院建有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马术类专业,引领着中国现代马业人才培养方向。上级的亲切关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体职院人的砥砺奋进,推动学院教育事业日新月异。
学院是一所5000亩的现代化园林式学府,现有教职工544人,专任教师328人,其中教授29人,副教授90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8人。有9系3部共12个教学单位,现有“食品加工与安全”“农艺与种业”“农业管理”“旅游管理”“艺术”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开设26个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农、牧、食品类专业为特色的9个专业群。到2022年9月中旬,有在校生1739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01人,本科生7999人,专科生9290人(其中高职扩招学生6286人),构建了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层次职业教育体系。
学院成立37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3.77万余名优秀人才,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和社会的认可,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为全区文明单位标兵,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和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二五”期间全区高校教育教学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区工人先锋号、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秉承“团结、求实、博学、创新”的校训和“敬业务实、团结奉献、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学院优良传统,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凝心聚力,精耕细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亮丽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2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7人;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6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21日(不含)至2004年9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年9月2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9月2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2年9月21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得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3.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9月30日9:00-15: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得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院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0.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1.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我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免笔试博士研究生只交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以及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三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内蒙古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持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在工作日到内蒙古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00—2022年10月16日12: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2年10月16日上午
0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参加考试。
6.《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为100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同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我院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体育专任教师为试讲、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其他专任教师、实验人员为试讲和回答问题;其他教辅人员为回答问题。面试满分100分。
4.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专任教师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和大学本科学历者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内蒙古农业大学:0471-4309278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0472-8886238
(二)咨询电话
内蒙古农业大学:0471-4316652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0472-888067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院)
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查看)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impta.com.cn/xinwenkuaixue/202291619101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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