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经青年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独资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4、无精神疾病史,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和报名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海经青年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要求涉及到的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8月31日。在全日制教育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各高校新设专业或国外院校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四)应届毕业生应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内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为“温州市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个区的人员,温州市区生源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2年8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6日9时—9月30日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网址: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ojk.wenzhou.gov.cn/,进入报名系统:http://csrsks.vhost4.cnvp.com.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考不接受线下报名。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审核方式进行,通常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的,商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或调整招考条件。
(三)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次验证。
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另提供附带查验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或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任职公告文件)。
(4)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期间社保缴存记录,年限认定仅以社保缴存记录为准;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任职经历不连续的,可累加计算。如两者都有要求的,需提供上述两项证明材料(同个时段的社保缴存单位需与工作单位一致,如为劳务派遣关系另须说明单位盖章确认)。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户口簿(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主页、本人页)、职业资格、党员证明(党员证、支部出具的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有设合格线的,须达合格线)。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实际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考前48小时外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资格复审后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ojk.wenzhou.gov.cn/)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办法进行。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的,优先递补面试成绩高者。
(九)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ojk.wenzhou.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它事项
(一)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各现场环节防疫要求根据温州市防疫政策执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拟聘用对象确定后,由温州海经青年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七)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关注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官方网站。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577-88078212。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温州海经青年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温州海经青年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最终).xlsx
附件2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ojk.wenzhou.gov.cn/art/2022/9/21/art_1229214112_4105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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