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岗位:雷锋校区合唱室、舞蹈室--合唱指导老师1名。
二、工作地点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雷锋校区。
三、工作方式
劳务派遣全职工作。
四、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指导学生兴趣小组及学生合唱团。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28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音乐、舞蹈、乐器类等相关专业;
3.有较好的专业功底,能熟练演奏某种乐器,有参加大型交响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4.谈吐清晰,表达能力好,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做事积极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待遇与聘期
1.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校工作;
2.待遇:工资58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金额),学校提供工作日职工优惠午餐,年终奖金、年节福利;
3.聘期:聘期6个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由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联合在学校网站人事处网页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报名表(附件一)、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职业资格证(如有)的电子档(按以上顺序全部整理为一个PDF文档,不大于2M)于2022年9月25日之前发送至24253006@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全称+高校人才网)。未报名、逾期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档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会同雷锋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存在提供信息不全等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审查结果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2天。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交验资质证明原件并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及具体安排方案另行公布。
考核方式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公布考核结果及拟录用名单
考核结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公示3天。
(五)办理入职手续及签定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8811004(人事处贺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纪委办)
报名表.docx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ufe.edu.cn/hncywz/detailsvl?xxid=33425&bmid=201&mb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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