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深圳市2022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本次招募为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共计划招募71人(具体岗位安排见附件1)。招募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非在编合同制工作岗位,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毕业2年内(毕业证签发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下同)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招募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14:00起至2022年10月23日12: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exam.szhcgroup.cn/p/index.html#/home)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试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3.报名材料:报名须上传相关附件,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文件格式为jpg或png,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
(3)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电子证件照和全身立姿彩色电子照片各1张;
(4)学历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日12:00至2022年10月25日12:00止,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核查结果,核查通过者方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募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招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考试报名系统及其他扰乱招募秩序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方式。笔试初定于2022年10月26日15:00—16:00举行,采用在线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将于笔试结束后1个月内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岗位招募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岗位按拟招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招用名额6倍范围内的考生为审核递补人选。在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法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同时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适当的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先按照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确定名次,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招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另行约定。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影响招用问题,可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并安排补录。递补期限为岗位所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其他情况不再安排补录。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募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按《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聘报名。对已招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募的组织方无关。
(三)招募政策咨询电话:0755-82132861(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岗位),0755-82918408(福田区岗位),0755-25557466(盐田区岗位),0755-27667940(宝安区岗位),0755-28945691、28945821(龙岗区岗位),0755-85209227(坪山区岗位),0755-21389050(光明区岗位),0755-28333026(大鹏新区岗位)。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2022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wps
2.附件2:考试报名系统操作说明.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sz.gov.cn/gkmlpt/content/10/10175/post_10175701.html#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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