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至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学历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人员2名男性,(一线辅助执法,需24小时备勤,长期在工地、户外场所开展工作),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退役军人(含自主择业人员)优先。
二、岗位职责
协助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从事对施工项目、企业等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协助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突发性、群体性案件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受理、欠薪线索平台处置、劳动维权信息收集、文字处理等基础性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或原单位受处理的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招聘公告在龙岩人力资源招聘网(https://zp.vlongyan.cn/gyqsy)发布。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现场应聘者需填写《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派员工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
3.报名地点: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滨江路8号社会保险大厦九楼,联系电话:小邱,联系电话:0597-3298260
4.报名材料:《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派员工报名表》(现场提供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二份);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学历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时,需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三)组织面试
1.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以及与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
3.产生拟聘用人选: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产生拟聘用人选。
(四)组织考察
组织招聘单位聘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资格条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五)健康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体检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体检合格结论的,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过规定程序确定聘用员工后,由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分别安排入职和具体工作管理。
(八)其他
聘用员工入职后,经试用期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聘用的,将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聘用。
五、员工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的外派员工与我司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分别对应外派至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试用期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工单位外派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入职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
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外派员工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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