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时期和谐社区建设需要,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按每个社区不低于2名高校毕业生(202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工作要求,每个社区设置不低于2个高校毕业生岗位,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0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隰县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含11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含11月);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及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在隰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发布公告
在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xx.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为7天。
2、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8:00至2022年11月20日18:00。
②报名网址: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xx.gov.cn/)进行报名。
③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xx.gov.cn/)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一张本人近三个月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2),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对报考条件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行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⑤根据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汾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发[2016]465号),考试费100元。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退费时间截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也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①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xx.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
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3、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①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④笔试内容为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⑤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时需自备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带口罩外,参加考试需全程佩戴口罩。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⑥笔试结束后,若经甄别发现雷同卷者,取消笔试成绩。
⑦笔试成绩揭晓后,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对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如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上述身份或同时具备上述身份,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在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xx.gov.cn/)公布。
③参加复审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公告的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④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⑤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①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②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思考时间包括在内)。重点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工作全程录音摄像。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除此之外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4、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可采取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xx.gov.cn/)进行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由相关乡镇组织实施。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相关乡镇考核合格后,统一由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包括试用期),建立人事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综合考虑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职称等因素,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临组通字[2019]115号)文件中规定的“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报酬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试用期间工资按照拟聘用等级80%发放。
15035737433 本公告咨询电话:0357-732140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隰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隰县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docx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x
隰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2年11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xxx.gov.cn/xwzx/tzgg/202211/t20221109_67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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