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97号)、《漳州市2022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四条工作指导意见》(漳毕办[2022]5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漳人社[2020]140号)、《关于做好2022年首批招募漳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的通知》(漳毕办[2022]25号)、《漳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漳州市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通知》(漳人社[2022]176号)等文件精神,龙文区人社局于2022年8月22日发布《关于2022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招聘方案》,面向全区公开招聘3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因个别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经研究,拟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招募,现将补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募职位
岗位编号 | 乡镇(街道) |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募名额 |
1 | 郭坑镇 | 1 |
二、招募对象及要求
(一)招募对象:龙文区2022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募时适当加分照顾。
(二)招募条件:
1、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4年11月出生);
3、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党政纪、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募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依据《龙文区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量化考核表》(附件2)的标准执行。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路127号郭坑镇政府三楼经济发展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96-2181901。
4、报名材料:
(1)《龙文区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审核表》(附件1);
(2)《龙文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填写自评部分),并附量化考核的奖励证书、党员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需提供所在村、乡镇(街道)证明材料,非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4)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退役证(退役士兵的须提供)、低保证(低保户的提供)等材料;
(5)一寸免冠照片(请贴于附件1相应位置)。
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龙文区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审核表》、《龙文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募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区毕业生办审核后,报区人社部门量化考核确认。
(三)体检
1、按量化考核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量化考核成绩相同时,体检人选顺序按照: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结业学员优先、专业匹配情况优先、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优先、专业成绩排名情况优先、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残疾毕业生优先、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的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岗位空缺则从应聘者中按照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志愿,直到选满为止。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量化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
5、进入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聘资格。
6、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不再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初选时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
经资格审核、量化考核、体检、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应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自主择业。若出现提前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区人社局备案。人社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等级达到称职以上且本人愿意的,可续签留用一年;考评不称职的,不再继续留用。
(七)补贴标准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的薪资待遇,参照我区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按见习工资待遇,参照我区同岗位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所需经费从扩大保险基金支出范围项目列支。若上级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有变化,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可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附件:
1.龙文区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
2.龙文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3.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wq.gov.cn/cms/html/lwqrmzf/2022-11-10/1780662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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