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3日,是红河红发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金5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正在不断完善产业相关配套设施的链条,致力于积极构建“电”“车”“桩”“网”协同发展模式,努力建设成为集产融一体的绿色企业,积极参与到全州新基建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布局中。
因公司发展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人才需求日益增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序号 | 部门 | 职位 | 岗位数 |
1 | 经营管理层 | 副总经理 | 1 |
2 | 综合管理部 | 部长 | 1 |
3 | 综合管理部 | 法务专员 | 1 |
4 | 市场运营部 | 部长 | 1 |
5 | 市场运营部 | 车辆运维专员 | 2 |
6 | 工程管理部 | 副部长 | 1 |
7 | 工程管理部 | 土建主管 | 1 |
8 | 工程管理部 | 工程维护专员 | 2 |
9 | 投融资管理部 | 部长 | 1 |
10 |
| 合计 | 11 |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聘用、聘任)合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用人单位(部门)的岗位。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红河人才网、云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公告信息以红河人才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邮箱:hfxjj3999316@163.com,联系电话:0873-3999316、15126231900。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个人签字)、最近半年个人5分彩色证件照、应聘诚信承诺书、个人简历、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公司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用人单位保证应聘资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的信息进行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条件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四)考核方式
1.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进行,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
(1)第一轮面试,面试8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如第一轮面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
(2)第二轮面试,8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第二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录用候选人,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录用候选人,按主考官考核分数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主考官考核分数相同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2.部门副职以下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总分为100分,委托第三方采用机考答题方式。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人数,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排名相同,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3)拟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进行计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4)按照合格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成绩排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影响到最终拟录用,则由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拟录用候选人。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政治审查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七)录用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替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需签订附件5: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或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1次。
(九)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薪酬按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执行,公司为其依法购买五险一金并试行三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聘期中,所聘任人员不得在公司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四、相关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处理。
(二)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程序及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五、其他
(一)招聘期间注意疫情防控,具体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将采取全程公示公告,相关信息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告。
(三)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3个自然日内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
(四)报考人员需要服从公司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六、招聘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3-3999316、15126231900
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茂源公寓旁红投实业办公楼一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应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5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docx
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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