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委办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和开发区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8人,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此公告。
(一)引进对象
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5.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七台河域内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七台河市勃利县部分事业单位急需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有关专业要求可参照2020年修订的黑龙江省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晚5点。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2022年七台河市勃利县部分事业单位急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的在校生可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批次证明)以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和能够证明其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电子扫描版;需提供所报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在职社保缴费明细(社保部门盖章)、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单位盖公章)扫描件;其他市地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扫描件,将以上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也可携带上述材料联系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引进条件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未接到考试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遇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为1:1的,设置考试合格分数线70分(县委办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考试总成绩不能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三)考试
县委办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侧重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得分高低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7人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人数6人及以下的,笔试、面试同一天进行。
开发区发展中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生的专业知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30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考试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如遇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按照面试考题中专业题得分高低确定。
(四)组织考察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主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引进人才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组织考察环节出现弃权的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县委办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按照考试总成绩得分高低进行补录,补录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开发区发展中心按照面试成绩得分高低补录,补录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考题中专业题得分高低确定。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才自理。体检环节出现弃权的或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县委办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按照考试总成绩得分高低进行补录,补录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开发区发展中心按照面试成绩得分高低补录,补录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考题中专业题得分高低确定。
(六)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审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档案审查环节出现弃权的或审档出现不合格者,县委办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按照考试总成绩得分高低进行补录,补录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开发区发展中心按照面试成绩得分高低补录,补录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考题中专业题得分高低确定。
(七)聘用
档案审查通过后,在勃利县政府网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对拟引进人才反映问题的,经有关部门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有关部门核查不属实的,继续按照引进程序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待遇)。
四、政策待遇
凡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合同期内享受以下政策。
1.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年给予人才津贴10万元。
2.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年给予人才津贴4万元。
3.引进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津贴2万元。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勃利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黑龙江省勃利经济开发区、勃利县县委办下属事业单位急需引进人才计划表.xlsx下载
附件2:《2022七台河市勃利部分事业单位急需引进人才报名表》.doc下载
附件3:2022年勃利县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xlsx下载
附件4:黑龙江省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xls下载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ljboli.gov.cn/index_news_info/%E5%85%AC%E5%91%8A%E4%BF%A1%E6%81%AF/63759055534b2c230536cf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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